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健全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着力集聚创新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显著的青年优秀人才,根据《东北石油大学特任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特任教授(研究员)、特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聘任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政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具备爱国奉献精神,恪守“四有”好老师标准。
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弘扬扎根边疆、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敬业精神。
能力要求: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学术造诣、创新能力及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教学及创新团队协同攻关任务。
二、特任教授(研究员)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5年1月1日(含)后入职的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不早于1984年1月1日)。
3.从事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学术业绩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第五层次及以上标准;
(2)原则上符合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主讲课程要求除外);
(3)引进时为B类及以上优秀博士,且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4)引进时已取得副高级职称的B类及以上优秀博士。
(二)聘期基础任务
科研项目: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含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累计到账科研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10篇(中科院大类分区,1篇一区论文可视同2篇二区论文,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石油大学);
其他任务:根据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求,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专项工作。
三、特任副教授(副研究员)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5年1月1日(含)后入职的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申报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不早于1989年1月1日)。
3.从事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业绩,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引进时为B类及以上优秀博士;
(2)原则上符合学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主讲课程要求除外)。
(二)聘期基础任务
科研项目: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含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累计到账科研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6篇(中科院大类分区,1篇一区论文可视同2篇二区论文,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石油大学)。
其他任务:根据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求,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专项工作。
四、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条件
引进时为B类及以上优秀博士,且在中期考核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可申请直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任务说明与管理要求
成果说明:所有业绩成果(论文、项目、著作、专利等)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东北石油大学,SCI分区以中科院大类为准,考核时1篇一区论文可视同2篇二区论文进行计算,同一篇论文仅限1名申报人使用。
任务管理:各单位可根据人才及学科特点,在不低于学校参考任务标准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基础任务(含横向课题、成果转化等)。人文社科类、基础研究领域任务需不低于本学科A类博士首聘期要求。
考核管理:实行总量控制,考核(年度考核、中期考核、聘期考核等)时未完成聘期任务的,将按任务完成度追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待遇。
职责管理:被聘任为特任岗位人员需履行岗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个人申请:填写《东北石油大学特任岗位申报评议表》(附件),并提交佐证材料至所在单位;
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申报材料中签署聘任意见;
申报流程:拟申报人员于2025年12月10日17:00前,须完成线上报名,并同步提交纸质版材料。
线上报名请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注:报名系统内附件请上传PDF或图片格式);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机关楼320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复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小组,对通过复核的申报人选进行评议,确认拟聘人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附件:《东北石油大学特任岗位申报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