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东油校发[2018]6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请各院(部)领导、教学督导组将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计划及听课计划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1、工作计划撰写内容可详细陈述本学期计划完成的工作项目、工作重点以及时间安排等。格式及内容要求参见附件1。
2、请填写《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院(部)领导听课计划表》《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院(部)教学督导组听课计划表》,表格见附件2、3。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由院(部)领导、教学督导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机关楼310),电子版发送至gpzx304@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