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着力提高高校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属本科院校第一学历为非师范专业的新入职专任教师。入职时间不超过两年,且尚未取得《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每校一人。网上报名,人事处择优推荐。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集中培训15天,十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已培训学校通知为准)。
培训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三、培训内容方式
(一)培训内容
以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师德修养和综合素养养成为重点,使教师深入学习党史、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厚植教育情怀,立志做教书育人的大先生。加强师德规范、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教育,增强规范从教意识。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突出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能力培训,使新入职教师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书育人能力。
(二)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讲授、现场体验、实践教学、返岗教研等方式开展培训。集中培训15日,返岗教研为期6个月。
四、其他事宜
(一)考核发证管理。对经示范培训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与《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二)培训经费管理。项目所需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及培训相关费用从项目经费支出,往返交通费等由我校承担。
五、报名方式
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9月3日晚10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珊珊、徐嘉蔚,联系电话:0459-6503326
人事处 师资科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