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附件2)的要求,现开始组织2021年度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相关院部科研院长按申报指南及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说明
1、申请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3、有下列情况不得申请中国石油创新基金项目:
(1)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中国石油创新基金项目;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者。
二、申报名额
1、地球科学学院:限申报7项(5+2);石油工程学院:限申报5项(5+0);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限申报5项(4+1);
2、化学化工学院:限申报4项;
3、非常规油气研究院:限申报4项(3+1);
4、其它理工类学院及独立研究院,每院限申报2项。
三、其它要求
1、申请人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和管理办法,按要求填报《2021年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立项建议书》(见附件4,请使用此版本填报,往年立项建议书版本无效)。填写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7。
2、各相关院部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排序,公示后,请各科研秘书于10月18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纸件各1份(A4左上角订上即可,不用套印和胶装)交至科研二科(机关楼315室),并发送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到kyc01@126.com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1)本单位排序后的项目申报排序表(见附件6,签字、盖章)。
(2)立项建议书(承诺书需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推荐人填好推荐意见并手写签字;项目组成员如有外单位人员,需由其单位填写“合作单位的审查与保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原件申请人请妥善留存,校内评审阶段签字、盖章页可暂用复印件替换)。
(3)佐证附件:立项建议书内所有成果均需提供佐证,请按以下要求提交,不能提供合格附件的成果请自行删除。
①科研项目: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封皮、项目组成员页、批准部门盖章等信息,或附立项文件扫描件;
②论文:附封皮、首页,检索需另附检索部门盖章的检索证明报告;
③著作:附封皮、版权页;
④专利:附专利证书扫描件;
⑤奖励:附奖励证书扫面件。
(4)《2021年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金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只交电子版)。
3、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名额不予递补。
4、形式审查合格后,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申报通知限额推荐至中国石油科技管理部,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评审结果于校内公示,“立项建议书”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后果由项目申请人负责。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卓、宋艳华;联系电话:0459-6504212
科研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