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省直机关事业单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黑人考函〔2025〕55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度技术工人岗位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在岗的工勤人员。
二、申报条件
1. 初级工(五级):本职业学徒期满,连续工作2年(含)以上;
2. 中级工(四级):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且具有前一级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
3. 高级工(三级):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且具有前一级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
4. 技师(二级):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且具有前一级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
5. 高级技师(一级):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其中一项条件即可)。且具有前一级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
三、申报程序
1.预申报人员请2026年1月5日20:00前扫二维码进群,由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文件要求进行个人填报,由https://c.exam-sp.com/jgks 进入报名系统(注意网上报名时间和所需上传资料)。
3.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前一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文件,附件文件中的附件2、附件3(需改职人员填写)填写好后于2026年1月8日(本周四)16:00前送至人事处劳资保险科(机关楼330)。
请各单位务必将本次考核工作相关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技术工人,并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逾期没有报名的,后果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6503661
人事处劳资保险科
202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