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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博士安家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1/04 09:44:42

各单位: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办法〉通知》文件精神,人事处将开展2021年博士安家费发放工作。现统计各单位2021年博士毕业的在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前已是我校正式教职工)及2020、2021年引进的博士人员(2020年已有部分博士发放安家费,已发放安家费的博士不需统计),请各单位按实际情况填写《东北石油大学2021年博士毕业教职工及引进博士统计表》,并将统计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并提交,纸质版(统计表)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机关楼32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rcfwszk@163.com

 

联系电话:6503326

联系人:苏珊珊 徐嘉蔚

人事处师资科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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