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东油校发[2018]63号)及其有关要求,请各院(部)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院部教学督导总结及领导听课情况统计工作。需报送材料如下:
1、《XX学院(部)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撰写内容请参考:院部教学督导工作概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详见附件1;
2、《2021-2022学年度院部教学督导听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2;
3、《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院部领导听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3。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2月10日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机关楼310),联系人:闫莉莎,电话:6504116,电子版发送至gpzx304@163.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