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公用房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公用房管理改革,保证房产管理系统基础测算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核定各单位公用房面积,现开展全校公用房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与重点内容
全校各单位及所有公用房屋,各二级院为本次清查重点单位,重点核对、更正房产管理系统中的房间号、房间名称、房屋分类及用途等信息数据。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更正:各单位于5月9日前完成本单位公用房全面自查工作,并在房产管理系统中完成信息核对、更正任务,确保数据与实际相符。
2.资产处抽查:5月9日起资产处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复核。
三、工作要求
1.此次清查导出的房产数据,将作为各单位公用房核算核定的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如实填报。
2.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更正,公用房核定将以房产管理系统现有数据作为核定依据。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联系。
联系人:古瑾宁 电话:650789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