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29号)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推荐工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资助我省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已获得国家级其他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二)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三)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一)报送方式.
1.报送电子材料.各单位于2月21日前将申报所需相关材料(《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表》以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或一年以上的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承担项目合同、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2.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联系人:苏珊珊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18346626767
电子邮箱:rcfwszk@163.com
人事处人才服务与师资科
2022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