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现开展我校合同期满人事代理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合同期满人事代理教职工,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考核组组长,考核小组至少由5人构成(人数为单数),启动合同期满人事代理考核工作。
1.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自身岗位履职情况,如实填写《人事代理合同考核鉴定表》,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2.考核专家小组结合被考核教职工的岗位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师德师风、规章制度遵守等方面,全面核定被考核教职工整体情况;
3.各用人单位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开展考核工作,杜绝形式主义,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
三、考核结论
考核评价结论分为合格(续签第四聘期合同)、不合格(建议解聘)两个等次。
四、需提交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合同期满人事代理聘期考核鉴定表(每位被考核人以单位-姓名方式命名)、人事代理期满考核报告,发送至rcjlzx320@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单位合同期满人事代理考核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合同期满人事代理聘期考核鉴定表、人事代理教期满考核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机关楼320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三)以上材料请于4月30日上午11点前报送。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