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部处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合同期满人事代理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4/23 10:13:38

各用人单位:

现开展我校合同期满人事代理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合同期满人事代理教职工,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考核组长,考核小组至少由5人构成(人数为单数),启动合同期满人事代理考核工作。

1.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自身岗位履职情况,如实填写《人事代理合同考核鉴定表》,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2.考核专家小组结合被考核教职工的岗位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师德师风、规章制度遵守等方面,全面核定被考核教职工整体情况;

3.各用人单位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开展考核工作,杜绝形式主义,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

三、考核结论

考核评价结论分为合格(续签第四聘期合同)、不合格(建议解聘)两等次。

、需提交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合同期满人事代理聘期考核鉴定表(每位被考核人以单位-姓名方式命名)、人事代理期满考核报告,发送至rcjlzx320@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单位合同期满人事代理考核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合同期满人事代理聘期考核鉴定表、人事代理期满考核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机关楼320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三)以上材料请于430上午11点前报送。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4月23日         


   版权所有 © 2019 东北石油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服务邮箱:Webmaster@nepu.edu.cn

  

今日共计访问量:
本站共计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