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位同学:
根据《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本学期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定对象(其中之一)
(1)发生学籍异动的学生,包括专业大类分流、专业方向分流、转专业(含转入转出创新人才培养班、国际化合作班等)、专升本、复学(含休学后复学、退役后复学等)、留级(含留级试读)、转学进入我校、国内外交流中途或者结束返校等。
(2)因课程停开或者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前后修读的课程不一致(课程内容相同或者相近,课程名称、课程属性、学时、学分等不同)的学生。
(3)根据相关协议跨校修读课程或者参加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成绩未计入我校)的学生。
2.认定原则(同时满足)
(1)认定课程学分应大于等于被认定课程学分的75%,认定课程与被认定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 。
(2)认定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必须能够达到我校被认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或者主体内容相近。
3.认定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为3月7日--3月20日
4.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操作流程参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申请指南》(见附件2),请务必仔细阅读。
(2)各学院专业认定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学籍科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系统提交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批。
(3)学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完成课程补修、免修申请事宜。
5.申请须知
(1)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结果,关系到推免生遴选、毕业资格与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事项,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学生申请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结果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2)各院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或者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学生相关课程的认定,制定课程补修计划,补修的课程应在本学年或者未来1-2学年内开设,并做好预案,若补修课程因培养方案调整而停开,要保障学生有补修机会。
(3)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执行,或者提交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后执行。
(4)联系人: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薛老师(0459-6503265)。
附件一: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二:东北石油大学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申请指南.pdf
附件三: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