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我校与辽河油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加强人才双向流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教师实践教学与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双方安排,现启动第一期我校教师赴辽河油田挂职锻炼选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派范围
各院(部)、研究院专业技术人员,青年教师为主。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德才兼备,作风扎实,爱岗敬业,业绩突出,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2.具有符合挂职岗位要求的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或科研方向,专业理论扎实,具备相关实践能力,确保与油田挂职岗位高度契合。
3.身心健康,能适应油田工作环境,挂职期间可连续全职在辽河油田工作,无重大疾病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情况。
(三)挂职期限
本次挂职时间为一年,具体以派出时间为准。
二、挂职岗位
结合辽河油田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实际需求,面向油田各二级单位、生产一线及科研部门征集专业匹配岗位,确保岗位与教师专业方向、研究领域高度契合,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辽河油田岗位需求清单)。
三、选派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选派范围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求、个人意愿及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择优推荐人选,填写《东北石油大学教师赴辽河油田挂职推荐表》(附件2)及《东北石油大学教师赴辽河油田挂职信息汇总表》(附件3),请务必填写挂职意向岗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参照附件1中的岗位编号及岗位名称填写即可。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综合审核: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资格、业绩等进行初步审核,与辽河油田联合研判,结合年度考核、日常表现及岗位匹配度,确定挂职人选名单。
3.人选派送:人事处与辽河油田对接落实履职事宜,召开挂职启动会,明确职责要求,组织人员有序派出。
四、相关保障
1.挂职人员在学校保留原职务、原岗位,职务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原单位人员同等待遇,不影响正常晋升。
2.挂职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参与挂职单位党组织活动。
3.薪酬福利:工资、福利由学校按在校岗位标准发放;挂职期间产生的相关差旅费、培训费等,由辽河油田按规定发放或报销。校内绩效工资无基本工作量要求,以东北石油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成果,经认定后,发放相关绩效工资。
4.考核评价:挂职期满后,由辽河油田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调整的重要参考。
5.在辽河油田工作时长达到学校有关规定的,直接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和具有工程实践经历资格。
6.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赴辽河油田期间参加职称评审时,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
五、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选派工作,认真组织动员,严格审核推荐人选,确保推荐质量。
请于6月3日17:00前,由单位统一将《东北石油大学教师赴辽河油田挂职推荐表》(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机关楼322),《东北石油大学教师赴辽河油田挂职推荐表》《东北石油大学教师赴辽河油田挂职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rcfwszk@163.com。
联 系 人:逄博 毕耕
联系电话:0459-6503326
人事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