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流程、明确要求,现发布预通知,请各单位及拟申报人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评审标准及说明
学校有自评直聘权系列(含辅导员系列、研究系列)依据《东北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2020年修正)》(东油校发〔2020〕20号)、《东北石油大学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东油校发〔2018〕120号)、《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东油校发〔2022〕107号)等标准和学校要求执行;无自评直聘权系列依据省相关标准和学校要求执行。相关评审程序仍按东油校发〔2020〕20号执行。
2026年工科专业教师评聘须具有3-6个月工程岗位实践经历,参照往年做法执行;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参照往年做法执行;只评不聘人员转岗至思政课教师岗位,完成每学年不低于64学时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的,视为符合聘任条件,按当年岗位指标聘任;从事组织员工作的人员拟晋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起始时间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后确定;研究生精品课按省级精品课程认定;同行评议未通过人员,今年需要提交新的代表性成果(至少替换1项2025年已经提交评议的成果)。对于其他新增业绩成果的认定,需经职称评聘委员会研究后决定是否有效。
有自评直聘权系列依托所属院(部)或学科申报推荐,无自评直聘权系列依托所属单位申报推荐。
二、材料准备要求
拟申报人员应认真研读上述文件,对照评审标准梳理完善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项等材料,提前备齐佐证资料,核对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推荐名额及聘任规定
本年度正常评审推荐名额在去年基础上适当缩减,各单位应精准摸排符合条件人员,做好申报引导。对标同类高校经验做法,结合我校各学科层次和空岗情况,使用第三方外审平台,施行“小同行大专家”评审。
引进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根据合同继续实行特任制。学校根据空岗情况按评审时间依次聘任,其中距退休仅一年的可优先聘任。
四、评审纪律
严格落实《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以下纪律:申报人员严禁伪造、篡改材料;各单位须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协助弄虚作假,违规推荐将扣减指标并追究责任人责任;评审工作人员及专家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其他说明
本通知为前期预备告知,正式通知、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细则以人事处后续发布为准。请各单位及时传达至每位拟申报教职工,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确保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