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大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废物处置专班规定,我校师生因疫情防控穿戴的防护服不能作为一般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处理。
请全校师生认真学习防护垃圾分类处置方法及流程(见附件)。在疫情流行时期,需要穿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务必要将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装入医用黄色垃圾袋进行标准“鹅颈式”封扎,套两层黄色垃圾袋后,用含氯制剂消毒液进行表面消毒,贴上标签(标明使用单位、具体时间等),由各单位派专人每日9:30-10:30送到指定的“防护垃圾临时暂存处”(图书馆附近1号核酸检测亭后身),并电话告知接收人,物业王晓松13504657086。防护垃圾将由大庆市派专车每日入校清运,对封扎不合格垃圾袋会拒绝接收!
请全校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因防护垃圾(防护服)分类处置不规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新冠疫情传播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失职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