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保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准确性,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基础数据核对要求
所有任课教师需核对系统基础数据,包括个人信息(个人事务→信息查询→教师卡片)中身份证号、职工类别、岗位状况、职称、身份证号等信息,外聘教师务必核对银行卡号。(新晋职称教师可根据人事处评定结果后期修改)
授课任务(个人事务→教学工作→授课任务→教学日历)中课程名称、学时、班级数、学生数、课程数量、尤其是申请调课后教室是否为空、更换主讲教师是否准确等信息,如有误联系本院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上报到教务处修改。
所有基础数据核对及修改工作均需在2022年12月23日前完成,超时将不再进行调课申请审核和其他信息修改,请所有教师认真对待,及时核对数据,保证工作量计算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量统计范围
统计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考务工作量。
理论教学工作量是指课堂理论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
实践教学工作量是指实验课、上机课、课程设计、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产生的工作量;
考试工作量是指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监考、流动监考、补考阅卷、成绩录入等环节的工作量。(其他考试环节中的出题、阅卷、批卡、试题库维护等均包含在理论工作量中,不再单独计算工作量。)
三、工作量统计要求
1.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务工作量将完全按照教学管理系统中教学日历及考试安排计算,即所有教学环节工作量以教务系统实际教学情况为准,不在系统中不予计算。各学院负责人需检查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任课教师调课申请审核截止到12月23日。
理论要求:理论学时必须保证一大节只安排一位主讲教师,申请本学期助课教师必须在教务系统中排课,并于17周前将本学期《东北石油大学教师助课考核表》上交到教务科(机关楼233),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或未上交助课审核表均不予计算工作量。
实践要求:上机和实验课必须安排教学场地、授课教师和时间;分散实习必须生成教学日历,安排授课教师;其他实践类课程必须安排授课教师和时间,所有实践课程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上课,不得私自压缩教学周,所有实践类课程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排课将不予计算。
考务要求: 监考教师按实际情况录入;流动监考只统计统一考试的公共基础课流动监考工作量;巡考只统计非工作时间(晚上、周末、节假日)的巡考工作量;同一考试、同一人员、同一时间不能重复计发考试监考、流动监考、巡考工作量,且流动监考和巡考需要提前上报教务处备案,填报《巡考、流动监考工作量统计表》发送至邮箱nepukwgz@163.com;各学院请于12月23日(16周)前本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所有课程的监考、流动监考、巡考教师。 如有无法在系统排考的,将情况说明及排考信息发送至邮箱nepukwgz@163.com。
理论工作量联系人:卢 静,电话6503700
实践工作量联系人:齐 平,电话6504114
考务工作量联系人:戴语涵,电话6503459
附件:巡考、流动监考工作量统计表.xlsx
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