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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申报各级职称人员述职表初步审核的反馈及修改后提交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22 10:54:24

关于2022年申报各级职称人员述职表初步审核的反馈及修改后提交的通知

各单位:

2022年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的述职表中的业绩成果已由学校各职能部门初步审核完毕,现将各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的述职表word版发送给各单位联系人,请申报者按要求认真修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若对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有异议或有未认定的业绩成果,请直接与成果申报或备案的部门联系,如有改动,请各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的人员在述职表相应位置签名,各职能部门新认定签字需留下截图或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以备核实。例如:指导学生等获奖和项目,目前没有认定的是因为需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佐证,其他没认定情况类似,现在情况特殊,请相互理解,及时沟通。

2、述职表中的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到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超出时间范围的业绩成果请自行删除

3、凡是学校各职能部门未认定的业绩成果请删除。

特别提醒:1“学术论文”处没有重要期刊的填写项,自行填加的请将此成果填至“其他工作业绩”栏;2纵向无级别项目不作为评审条件使用,也请填至其他业绩栏

4、教辅、机关及教学单位管理岗的申报人员,对于学校各职能部门已经认定但与申报专业不相符的业绩成果,请填写在述职表下方的“其他工作业绩”中。

   5、对于述职表中业绩成果较多的,请尽量缩小字体、缩小行间距并打印在一张A3纸上,再次交回的述职表将用于专家审核及公示,去年已经参评且公示过的成果请补充回述职表中,述职表的命名方式为:XX学院+副高+姓名。

6、请申报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使用最新版述职表2022年职称评审通知相关附件),并按照以上要求重新修改述职表。

申报教学型的申报人员,以及有重要期刊以上教学论文的申报人员,将本人的教学论文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与述职表一并报送

修改后的最新版述职表(电子版),请于2022年12月26日(下周一)下午3:00前各单位统一收齐后发到邮箱:dy_rsk_320@126.com

专家评议组将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者名单并及时给予反馈,然后进行材料公示。

7、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硕士自然转并有岗前培训证及思政经历且至2022年8月31日年限达到2周年的,均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已经单独通知各单位。申报中级的人员不用再交述职表。

联系电话:65032742022年职称工作群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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