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行业地方性、应用研究型、办学国际化的高水平大学”办学定位,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东油校发[2022]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标准
“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第四点。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院(部)初审
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专业实践能力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职能部门审核
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四)学校认定
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认定,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关要求
“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是学校办学的重要基础,“双师双能型”资格是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获得“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在职称评审、聘期考核中可以作为工程实践经历予以认定。申报者在填写申报表和准备证明材料时应保证完整、规范、准确、真实,其申报条件应与申报者从事的岗位和所学专业相关。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条件做好审核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4月4日16 :00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机关楼326室,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申报材料,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2 《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附件3 《东北石油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wszk@163.com
联系人:苏珊珊 徐嘉蔚
联系电话:6503326
人才服务与师资科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