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石油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度实施方案》,科学发挥各学科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性和灵活性,制定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秋季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5日00:00—2025年11月19日23:59。
二、秋季招生方式
(一)硕博连读
从我校在学(非毕业班)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秋季学期面向二年级硕士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
从所有优秀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秋季学期面向2026届应届毕业生(2026年7月前毕业)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流程
按照《东北石油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指南》(进行网报和提交材料。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博士网报(右上角)。
报名需缴纳150元报名费,缴费成功视为网上报名有效。缴费后不予退回且关键信息无法修改,建议考生确保报名信息正确后再缴费。报名期间,考生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只能保留最后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三、考核流程
(一)材料初审
所有申请材料在报名结束后由考生提交学院进行初审,完成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个人申请材料至东北石油大学机电馆426。
1.材料清单
(1)《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
(2)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东北石油大学博士报考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其中一位应为申请导师,且申请导师须在推荐信上手签“同意报考”字样;
(3)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5)《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科学研究论述》(附件3),含本人科研经历、成果、攻读博士研究生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等。内容中涉及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4)(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公章);
(7)《东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
(8)“申请-考核”制学生提供读研期间发表论文复印件。
2.特别说明
(1)报考材料应完整清晰,盖章处应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2)考生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非考生本人签字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提交报考材料不完整报名无效;
(4)对于网上报名学历(学籍)验证不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
(5)考生被录取后,各学院将材料清单中的(1)(2)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
(二)导师组审核
由导师团队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主要审核内容如下:
1.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从事申请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有关的因素。
(三)综合考核
由各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交流、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为最终录取成绩依据,综合考核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时间:电话通知
考核方式:面试
考核内容:
(1)考生围绕个人简况、学习经历、科研经历、科研设想等所做“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及研究计划”的PPT汇报(限15分钟以内),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意识、科研工作能力及培养潜质,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已有成果、对研究方法掌握程度出发,量化评价考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
(2)考核工作小组围绕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采用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包括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等,综合评定考生的专业素养。
四、考核要求
1.“三随机”工作机制。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面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个人身份审核。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前,学院组织考生进行身份确认,严禁替考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替考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3.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4.综合考核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5.综合考核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6.对综合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五、其他要求
1.录取工作按照《东北石油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2.综合考核过程中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认真填写《综合考核评分表》和《综合考核成绩汇总表》,相关人员签字,并经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
3.综合考核结束后报送《综合考核评分表》纸件、《综合考核成绩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至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打分表》、考生问答情况记录及综合考核影音等资料在学院留存。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