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按《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专项经费东北石油大学青年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专项经费东北石油大学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专项经费东北石油大学引导性创新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专项经费东北石油大学优势科研方向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科研处现组织开展2019年东北石油大学青年科学基金、培育基金、引导性创新基金、优势科研方向凝练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此次结题的项目包括:
1、2014-2016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培育基金项目;
2、2013-2016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2016-2017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引导性创新基金项目;
4、2017年立项的东北石油大学优势科研方向凝练基金项目。
二、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上午10:00前止。
三、结题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需参加二级院内部组织的PPT验收汇报。汇报时间、地点由二级院部统一安排后,告知科研二科,科里派专人参加,记录。
2、结题时所附的论文、专利等成果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第一作者;
3、纸质结项材料中需附上财务处盖章的决算表。(决算表中版面费用需与预期成果中发表文章数目一致,且必须包含参加会议的差旅费);
4、如有正当理由确实不能按期结题者,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自愿填写相应的延期申请表,经所在二级院部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审批。
5、所有项目的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A4正反打印,白色封皮胶印。
6、对于未按时结项的项目,限定在1个月内整改合格。
7、二级院、部需按立项时的预期成果对纸质结题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机关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kyc01@126.com。
四、各类项目结题的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
五、结题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315室)
联 系 人:李卓、宋艳华
联系电话:6504212
相关附件.zip
科研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