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教院函【2019】3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从即日起开始组织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高校科技奖”)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高校科技奖分为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申报成果需要完成成果登记(如何进行成果登记请见附件),且无论申报成果的完成人排序第几,每人只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成果,必须符合“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附件。
三、“省高校科技奖”是提名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主要途径之一,评审结果直接关系到是否具备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资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另外,在落实党代会科研任务的过程中,各单位都制定了《未来三至五年奖励申报规划》,凡是在“规划”中曾拟定要申报省科技奖励的成果,一定要先申报此项奖励。
四、此次奖励申报初稿送审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
纸件材料终稿一式6份(含1份原件)及所有电子版材料报送最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报送地点为行政办公楼3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件:nepucgk@126.com
联系人:孙燚 高晶 联系电话:6503798
相关附件下载.zip
科研处
2019年10月11日